第七章 環境保護與勞動安全
1、設計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4)相同或類似工程環保設計和運行資料分析;
(5)項目承辦單位提供的有關資料。
2、設計采用的標準規范
(1)《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1996;
(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
(3)《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93;
(4)《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
(5)《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 B16297—1996;
(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
(7)《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 12523-90);
(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
(9)《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01)。
7.1.2環境影響分析
1、建設期環境影響
本項目建設期施工場地、管線鋪設地段的清理、土石方的挖掘、物料堆存、運輸等環節會產生粉塵、噪聲以及廢水和固體廢物等污染物,將對周圍環境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
2、運營期環境影響
(1)廢水:廢水主要為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
(2)固廢:固體廢棄物主要是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其次是職工辦公、生活垃圾。
(3)噪聲:噪聲源主要為機械加工設備以及運輸車輛產生的噪聲,其聲壓級約為75-85dB(A)。
8.1.3綜合防治措施
為加強環境保護,力爭不影響當地環境,促進本地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貫徹執行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三同時”原則,對環境產生的不利影響進行妥善處理,使其符合國家排放標準。
1、建設期污染防治措施
(1)防塵措施
施工現場四周建設1.5~2.0m高的界墻,以此降低建筑施工揚塵對其周圍環境的影響并便于管理。此外,對于場區施工現場清理、土石方挖掘等產生的堆土,應根據建設方案劃定場地定點堆放;在連續的晴好天氣,尤其在夏季,應對容易起塵的土堆表面噴灑適量的水,采取邊灑水邊建設,以防止風起揚塵;對于物料或垃圾的運輸,應根據實際情況在運輸過程中搭蓋篷布和避免超載,盡量低速行駛,以減阻風力的作用和降低或徹底消除運輸過程風起揚塵對環境的污染。通過上述防塵措施,確保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
(2)降噪措施
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施工噪音將按環境保護部門的規定嚴加控制,嚴格遵守《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90)規定的標準值,合理安排混凝土振動棒、電鋸等噪音較大的設備的使用時間和場所,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置噪聲源位置,減少對周圍單位和居民正常工作和休息的影響。建材的堆放及混凝土拌和應定點、定位,項目施工場地周圍樹立高于3米的簡易屏障,或在使用機械設備旁樹立屏障,減少施工機械的噪聲影響。施工車場地盡量平整,減少顛簸聲,以減少施工噪聲對居民生活及正常辦公工作的影響。
(3)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生產廢水含泥沙量較大,在施工現場設置沉淀池,廢水經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現場。
由于該項目屬大型工程,施工期長且建筑施工人員較多,生活污水量較大,在施工生活區修建化糞池將施工人員排放的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用于農灌和綠化。
為了消除雨水對粉狀建筑材料的影響,避免其隨雨水流入雨水管網而對附近地表水環境的質量造成影響,工程擬將建筑材料,尤其是粉狀建筑材料儲存于建筑物內,以免雨水沖涮而污染周圍水環境。
通過以上廢水治理措施,建設期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不外排。
(4)固體廢物治理措施
項目建設施工期間需進行運輸棄土和各種建筑材料(如砂石、水泥、磚、木材等),將產生大量廢土、磚石及各種建筑垃圾、裝修垃圾,必須按照市容環衛、環保和建筑業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置,及時將固廢運到指定點(如垃圾填埋場、鋪路基等)妥善處置,嚴防制造新的“垃圾堆場”。將混凝土塊連同棄土、棄渣等及時清理,送至專用垃圾場所、用于填筑墊建筑基礎、路基或回填低洼地帶,建筑垃圾中鋼筋等回收利用,其它用封閉式廢土運輸車及時清運,并送到指定傾倒點處置,不能隨意拋棄、轉移和擴散。其次,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也及時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內,由當地市政環衛部門統一及時清運處理。
(5)生態保護措施
對于項目區施工開挖的土壤,應有計劃的分層開挖、分層回填,并盡量將表土回填表層。對于破壞的植被,待施工完成后,盡快按項目區綠化方案恢復植被。
建設期項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主要表現為施工揚塵、噪聲和固體廢棄物對環境的影響。由于施工期較短,只要采取適當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嚴格遵守有關標準規定,可明顯降低建筑施工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2、運營期污染防治措施
(1)廢水處理措施
該項目廢水主要是生產廢水和生活廢水。生產廢水主要是紐扣生產過程中拋光產生的污水,由于磨料及拋光劑等存在,廢水中主要污染物為 COD、BOD、SS。 按照以下處理工藝流程進行處理:廢水→調節池→混凝反應池→沉淀池→水解酸化池→耗氧氧池→二沉池→過濾→排放;生活污水主要是職工洗滌污水及沖刷糞便用污水,采用污廢分流的原則,污水排入沼氣化糞池,達到I級標準后排放。衛生防疫達到要求,包括地下室水池同主體結構分開,定期清理消毒,糞便污水經沼氣化糞池處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網。
(2)固體廢棄物處理措施
該項目固廢主要來自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和職工日常生活垃圾。垃圾經收集點收集后統一運送。
(3)噪聲
廠區生產設備風機噪聲是主要噪聲源。對上述噪聲均設有相應的處理措施,并盡可能將噪聲控制在噪聲源間內。車間內噪聲主要是對生產工人采取保護措施,減少對工人的傷害。主要治理措施:
① 選用噪聲低的設備,并在安裝時加裝防震墊,選用低噪聲節能型水磁與風機;
② 在工作臺上、料箱、滑道等經常與沖壓件觸碰的地方使用或襯軟質材料,可避免過大的噪聲;
③ 廠區周圍種植樹木、花草,以減弱噪聲,使噪聲晝間低于60分貝。
通過采取上述措施,可使廠區邊界噪聲達到國家標準要求。
(4)綠化
綠化具有美化環境減少污染等功能,同時良好的綠化環境是現代文明的象征之一。結合地塊的地形條件,運用綠化自身功能,沿道路種植行道樹,配以大面積綠化,種植草坪、花卉、觀賞性喬木,達到綠化、美化相互輝映的效果。
8.1.4環境影響評價
由上述環境分析可知,本項目建設期及營期間產生的廢氣、揚塵、廢水、固體廢棄物、噪音,通過采取一定處理措施,可達標排放或妥善處理,不會對環境造成影響。因此,從環保角度分析,該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1)加強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和安全知識的學習,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制定安全生產條例,加強安全管理,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和崗位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2)加強消防安全措施。本項目在總平面布置中,充分考慮防火安全要求,建筑物、構筑物的間隔應符合建筑防火設計規范,技術條件符合消防要求。項目范圍設有消防給水系統,室內室外均設有消防栓,由項目區內供水管網供水,室內按消防要求配置干粉滅火器,室內消防用水管道直徑不小于100mm,消防栓壓力不小于0.15Mpa,出水流量不小于15L/s。項目區建筑物與建筑之間留有足夠的安全距離,消防車可直達。嚴格按照防雷、防靜電設計規范進行設計,所有建筑物均應加裝避雷設施(避雷針或避雷帶),接地良好,電氣設備按防爆規定進行選型,安裝短路保護和過載保護裝置,并定期進行絕緣檢查和接地電阻測試,避免由于雷擊和靜電引起爆炸和火災。
(3)按工藝要求嚴格控制工藝參數在安全限度以內,對工藝中的各種機器設備,應定期進行檢測,保證其靈敏與可靠性,杜絕機械事故損傷。
(4)工人在工作時,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帽、鞋、手套等,夏季做好防暑降溫,冬季注意防寒保暖。
(5)機器外露的運轉部位加裝安全防護罩;并根據工作性質為生產人員配備相應的勞保用具,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
《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2005
廠方所提供的基礎資料及其它有關的規定等。
項目區應功能明確,布局合理。
7.3.2 消防設施
按照消防規定要求,在建設時充分考慮消防設施的布局,擬在主要建筑物內配備泡沫滅火器、干粉滅火器和消防砂。同時加強對員工的消防知識教育和訓練,把消防納入企業安全管理中。
1、總圖布置
在保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滿足防火要求的前提下,按功能分區集中布置。區與區之間的距離按防火間距要求確定,本工程為丁類的多層廠房,不需要設置消防環道,廠區內的建筑滿足消防10M的間距要求。
2、室外消火栓
根據建筑物耐火等級及車間內生產性質,結合廠區的整體消防布局要求,室外消防設計流量25L/S,室外設SS100-1.0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幾組,每支流量Q=10-15L/S。
3、滅火器配置
為了及時撲滅初起火災,在易燃物品存放的重要部位配置適量的推車式和手提式干粉滅火器,手提式來火器分別設置在掛鉤、托架和來火器箱內,并設明顯標志,方便使用,以便及時實施撲救,把火災隱患降低的限度。
另外,充分利用當地的消防力量,在發生火災時進行及時撲救。對相應的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指定有關人員負責保養、維修和管理,并定期對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熟練掌握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防火、滅火技術,認真做好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并能及時撲滅各類初起火災。
電氣安全及防靜電采取繼電保護器,自動保護裝置以及避雷防靜電采取阻燃電纜等措施。
7.3.3 建筑消防
本工程耐火等級二級,防火分區不限。多層綜合樓設置封閉樓梯間,滿足防火分區2500平米的要求。室內消防設計流量15L/S。室內設消防給水系統,室內按規范布置SN65型消火栓,保證有兩股水柱同時到達任何位置。室內、外消防管道均連接成環狀布置。
7.1環境保護
7.1.1設計采用的依據及標準1、設計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4)相同或類似工程環保設計和運行資料分析;
(5)項目承辦單位提供的有關資料。
2、設計采用的標準規范
(1)《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1996;
(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
(3)《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93;
(4)《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
(5)《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 B16297—1996;
(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
(7)《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 12523-90);
(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
(9)《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01)。
7.1.2環境影響分析
1、建設期環境影響
本項目建設期施工場地、管線鋪設地段的清理、土石方的挖掘、物料堆存、運輸等環節會產生粉塵、噪聲以及廢水和固體廢物等污染物,將對周圍環境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
2、運營期環境影響
(1)廢水:廢水主要為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
(2)固廢:固體廢棄物主要是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其次是職工辦公、生活垃圾。
(3)噪聲:噪聲源主要為機械加工設備以及運輸車輛產生的噪聲,其聲壓級約為75-85dB(A)。
8.1.3綜合防治措施
為加強環境保護,力爭不影響當地環境,促進本地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貫徹執行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三同時”原則,對環境產生的不利影響進行妥善處理,使其符合國家排放標準。
1、建設期污染防治措施
(1)防塵措施
施工現場四周建設1.5~2.0m高的界墻,以此降低建筑施工揚塵對其周圍環境的影響并便于管理。此外,對于場區施工現場清理、土石方挖掘等產生的堆土,應根據建設方案劃定場地定點堆放;在連續的晴好天氣,尤其在夏季,應對容易起塵的土堆表面噴灑適量的水,采取邊灑水邊建設,以防止風起揚塵;對于物料或垃圾的運輸,應根據實際情況在運輸過程中搭蓋篷布和避免超載,盡量低速行駛,以減阻風力的作用和降低或徹底消除運輸過程風起揚塵對環境的污染。通過上述防塵措施,確保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
(2)降噪措施
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施工噪音將按環境保護部門的規定嚴加控制,嚴格遵守《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90)規定的標準值,合理安排混凝土振動棒、電鋸等噪音較大的設備的使用時間和場所,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置噪聲源位置,減少對周圍單位和居民正常工作和休息的影響。建材的堆放及混凝土拌和應定點、定位,項目施工場地周圍樹立高于3米的簡易屏障,或在使用機械設備旁樹立屏障,減少施工機械的噪聲影響。施工車場地盡量平整,減少顛簸聲,以減少施工噪聲對居民生活及正常辦公工作的影響。
(3)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生產廢水含泥沙量較大,在施工現場設置沉淀池,廢水經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現場。
由于該項目屬大型工程,施工期長且建筑施工人員較多,生活污水量較大,在施工生活區修建化糞池將施工人員排放的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用于農灌和綠化。
為了消除雨水對粉狀建筑材料的影響,避免其隨雨水流入雨水管網而對附近地表水環境的質量造成影響,工程擬將建筑材料,尤其是粉狀建筑材料儲存于建筑物內,以免雨水沖涮而污染周圍水環境。
通過以上廢水治理措施,建設期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不外排。
(4)固體廢物治理措施
項目建設施工期間需進行運輸棄土和各種建筑材料(如砂石、水泥、磚、木材等),將產生大量廢土、磚石及各種建筑垃圾、裝修垃圾,必須按照市容環衛、環保和建筑業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置,及時將固廢運到指定點(如垃圾填埋場、鋪路基等)妥善處置,嚴防制造新的“垃圾堆場”。將混凝土塊連同棄土、棄渣等及時清理,送至專用垃圾場所、用于填筑墊建筑基礎、路基或回填低洼地帶,建筑垃圾中鋼筋等回收利用,其它用封閉式廢土運輸車及時清運,并送到指定傾倒點處置,不能隨意拋棄、轉移和擴散。其次,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也及時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內,由當地市政環衛部門統一及時清運處理。
(5)生態保護措施
對于項目區施工開挖的土壤,應有計劃的分層開挖、分層回填,并盡量將表土回填表層。對于破壞的植被,待施工完成后,盡快按項目區綠化方案恢復植被。
建設期項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主要表現為施工揚塵、噪聲和固體廢棄物對環境的影響。由于施工期較短,只要采取適當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嚴格遵守有關標準規定,可明顯降低建筑施工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2、運營期污染防治措施
(1)廢水處理措施
該項目廢水主要是生產廢水和生活廢水。生產廢水主要是紐扣生產過程中拋光產生的污水,由于磨料及拋光劑等存在,廢水中主要污染物為 COD、BOD、SS。 按照以下處理工藝流程進行處理:廢水→調節池→混凝反應池→沉淀池→水解酸化池→耗氧氧池→二沉池→過濾→排放;生活污水主要是職工洗滌污水及沖刷糞便用污水,采用污廢分流的原則,污水排入沼氣化糞池,達到I級標準后排放。衛生防疫達到要求,包括地下室水池同主體結構分開,定期清理消毒,糞便污水經沼氣化糞池處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網。
(2)固體廢棄物處理措施
該項目固廢主要來自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和職工日常生活垃圾。垃圾經收集點收集后統一運送。
(3)噪聲
廠區生產設備風機噪聲是主要噪聲源。對上述噪聲均設有相應的處理措施,并盡可能將噪聲控制在噪聲源間內。車間內噪聲主要是對生產工人采取保護措施,減少對工人的傷害。主要治理措施:
① 選用噪聲低的設備,并在安裝時加裝防震墊,選用低噪聲節能型水磁與風機;
② 在工作臺上、料箱、滑道等經常與沖壓件觸碰的地方使用或襯軟質材料,可避免過大的噪聲;
③ 廠區周圍種植樹木、花草,以減弱噪聲,使噪聲晝間低于60分貝。
通過采取上述措施,可使廠區邊界噪聲達到國家標準要求。
(4)綠化
綠化具有美化環境減少污染等功能,同時良好的綠化環境是現代文明的象征之一。結合地塊的地形條件,運用綠化自身功能,沿道路種植行道樹,配以大面積綠化,種植草坪、花卉、觀賞性喬木,達到綠化、美化相互輝映的效果。
8.1.4環境影響評價
由上述環境分析可知,本項目建設期及營期間產生的廢氣、揚塵、廢水、固體廢棄物、噪音,通過采取一定處理措施,可達標排放或妥善處理,不會對環境造成影響。因此,從環保角度分析,該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7.2勞動安全
為避免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不安全因素,造成人身傷害,需加強職業教育、消防及安全保護措施:(1)加強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和安全知識的學習,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制定安全生產條例,加強安全管理,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和崗位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2)加強消防安全措施。本項目在總平面布置中,充分考慮防火安全要求,建筑物、構筑物的間隔應符合建筑防火設計規范,技術條件符合消防要求。項目范圍設有消防給水系統,室內室外均設有消防栓,由項目區內供水管網供水,室內按消防要求配置干粉滅火器,室內消防用水管道直徑不小于100mm,消防栓壓力不小于0.15Mpa,出水流量不小于15L/s。項目區建筑物與建筑之間留有足夠的安全距離,消防車可直達。嚴格按照防雷、防靜電設計規范進行設計,所有建筑物均應加裝避雷設施(避雷針或避雷帶),接地良好,電氣設備按防爆規定進行選型,安裝短路保護和過載保護裝置,并定期進行絕緣檢查和接地電阻測試,避免由于雷擊和靜電引起爆炸和火災。
(3)按工藝要求嚴格控制工藝參數在安全限度以內,對工藝中的各種機器設備,應定期進行檢測,保證其靈敏與可靠性,杜絕機械事故損傷。
(4)工人在工作時,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帽、鞋、手套等,夏季做好防暑降溫,冬季注意防寒保暖。
(5)機器外露的運轉部位加裝安全防護罩;并根據工作性質為生產人員配備相應的勞保用具,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7.3消防
7.3.1 編制依據及原則《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
《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2005
廠方所提供的基礎資料及其它有關的規定等。
項目區應功能明確,布局合理。
7.3.2 消防設施
按照消防規定要求,在建設時充分考慮消防設施的布局,擬在主要建筑物內配備泡沫滅火器、干粉滅火器和消防砂。同時加強對員工的消防知識教育和訓練,把消防納入企業安全管理中。
1、總圖布置
在保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滿足防火要求的前提下,按功能分區集中布置。區與區之間的距離按防火間距要求確定,本工程為丁類的多層廠房,不需要設置消防環道,廠區內的建筑滿足消防10M的間距要求。
2、室外消火栓
根據建筑物耐火等級及車間內生產性質,結合廠區的整體消防布局要求,室外消防設計流量25L/S,室外設SS100-1.0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幾組,每支流量Q=10-15L/S。
3、滅火器配置
為了及時撲滅初起火災,在易燃物品存放的重要部位配置適量的推車式和手提式干粉滅火器,手提式來火器分別設置在掛鉤、托架和來火器箱內,并設明顯標志,方便使用,以便及時實施撲救,把火災隱患降低的限度。
另外,充分利用當地的消防力量,在發生火災時進行及時撲救。對相應的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指定有關人員負責保養、維修和管理,并定期對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熟練掌握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防火、滅火技術,認真做好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并能及時撲滅各類初起火災。
電氣安全及防靜電采取繼電保護器,自動保護裝置以及避雷防靜電采取阻燃電纜等措施。
7.3.3 建筑消防
本工程耐火等級二級,防火分區不限。多層綜合樓設置封閉樓梯間,滿足防火分區2500平米的要求。室內消防設計流量15L/S。室內設消防給水系統,室內按規范布置SN65型消火栓,保證有兩股水柱同時到達任何位置。室內、外消防管道均連接成環狀布置。